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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​(社區券)簡

政府今日(九月一日)公布把「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」恆常化,並改名為「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」(社區券計劃),以「錢跟人走」的模式,讓合資格長者因應個人需要,使用社區照顧服務券(社區券)選擇合適的社區照顧服務,支援他們居家安老。計劃涵蓋全港18區,可受惠人數由現時8 000人增加至二○二三/二四年度10 000人,及二○二五/二六年度12 000人,以回應社會對社區照顧服務的殷切需求。

社會福利署資助

  • ​每張「社區券」最高價值每月$10,455。

  • 由社署資助最高95%,節省長者及家屬之護理支出 (按持券人負擔能力資助60%至95%不等)。

何謂合資格長者?

  • 年齡60歲或以上

  • 長者因以下原因而需要長期照顧(只列部份情況):
    例如中風、柏金遜症、骨折或其它原因等而導致行動不便
    患有認知障礙症而無法自理,需要照顧

如何申請社區券?
 

  1. 申請人或家屬需要先到所屬地區的長者地區中心、長者鄰舍中心或醫管局醫務社會服務部、提出申請「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」
     

  2. 社署之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管理辦事處」會安排認可評估員為長者作評估。
     

  3. 評估結果會建議合資格之長者輪候社署資助之長期護理服務,包括社區照顧服務及/或院舍照顧服務。
     

  4. 在輪候社署資助之長期護理服務期間,長者可以向負責社工提出申請「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」。
    完成申請後,長者會收到「社區券証明書」,然後便可以選擇合資格之服務提供機構接受服務。


備註:整個申請程序大約為期三至四個月,請耐心等待,如對以上申請程序有疑問,請向我們的社工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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